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和《教師法》明確規定,凡在各級各類學校(幼兒園)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,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證書。要求所有園所園長必須做到持證上崗,否則不能開辦幼兒園。
2016年3月份教育部實施新《幼兒園工作規程》修訂案,其中第四十條明確指出幼兒園園長應當符合本規程并應當具有《教師資格條例》規定的教師資格、具備大專以上學歷、有三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,并取得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?,F在國內各省市部分地區已提前要求園長持證上崗,并制定相應獎罰措施。
一、工種:
幼兒園園長 幼兒教師 早期教育指導師 心理健康指導師 全腦潛能開發師
公共營養師 保育員 親子教育指導師 早期教育測評師 人力資源師
物流師 電子商務師 市場營銷師 金融理財規劃師 健康管理師
保健師 康復理療師
報名條件及材料:
(一)年滿18-60周歲;
(二)本人藍底二寸照片;
(三)身份證正反面高清復印件;
(四)具有初中以上相關學歷(學歷證書丟失請提供戶口本本人頁);
培訓地點及聯系方式:
培訓地址:合肥瑤海區長江東路與東二環路交口(地鐵1號線東七里站D出口)寶業東城廣場1704室
聯系電話:程老師: 15715606812
柯老師: 18326901228